参加家装厨卫“焕新”活动,购买政策适用商品的个人消费者。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装建材产品补贴商品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装建材商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补贴产品为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三大领域(不含智能家居领域和适老化改造领域相关补贴商品)。包含成品门、成品窗、瓷砖、地板、壁纸/壁布、涂料/油漆、浴室柜、浴缸、洗漱台(盆)、浴霸(含风暖)、成品桌椅、成品柜(不含保险柜)、成品床、沙发、床垫、灯具16个品类,市商务局适时增加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品类。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的门店或线上商城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立减补贴,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商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笔,每笔补贴不超过2000元。
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累计最高补贴15000元。家装建材消费补贴不可与政府消费券及其他政府补贴资金同时使用,避免中央、省市级财政重复支持。
1.线下消费者下载“云闪付”APP, 点击家装建材消费补贴活动入口,进入活动专区,阅读并同意补贴规则后,同意授权申请,进入申请页。消费者根据用户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三要素必须为同一人名下),完成实名认证流程后进入资料申报环节。消费者进入活动详情页,选择商品品类资格,点击申请按钮,进行资格认证。商品品类资格认证通过后,进入云闪付 APP“我的”-“优惠券”界面,查看已申领的补贴资格。
3.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在线下门店购买需使用专用POS机具或无终端受理模式统一支付结算。线下商家通过服务机构终端配合受理消费者支付,统一支付核销补贴资格。
5.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为不包含补贴资金的实际支付金额,通过原支付渠道返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经营主体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按程序退还国库。
1.资格获取:消费者下载“云闪付”APP, 点击家装建材消费补贴活动入口,进入活动专区,阅读并同意补贴规则后,同意授权申请,进入申请页。消费者根据用户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三要素必须为同一人名下),完成实名认证流程后进入资料申报环节。消费者进入活动详情页,选择商品品类资格,点击申请按钮,进行资格认证。商品品类资格认证通过后,进入云闪付 APP“我的”-“优惠券”界面,查看已申领。
2.下单流程:消费者在云闪付获取资格后,点击进入参与家装建材国补活动的电商平台(如京东、淘宝等),在平台内搜索“黑龙江家装建材”进入活动会场,选购商品,在商品页面下方确认商品收货地址在黑龙江省内,点击立即购买-选择个人发票--提交订单并选择支付方式支付。
消费者在云闪付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在参与活动的商户使用云闪付付款码、手机闪付付款码、银行卡刷卡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商户使用银商活动专用机具(或程序)收银即可核销消费券。
消费券使用时间为每天9:00-23:00。消费者已领取未使用的消费券在每天23:59:59统一回收,消费者可后续再次申领。活动期内,每具体品类消费券限核销一张,通过原购买渠道全额退货的消费者在3个工作日后可再次领取已退货的消费券。
本细则解释权归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所有。未明确事宜按照国家、省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以新出台政策为准。
延续实施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含冰柜、冷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含台式、便携式、一体式电脑,不含组装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燃气灶(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的消费补贴政策。其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上述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开元入口 开元在线官网等4类家电产品给予消费补贴。其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上述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一)对空气净化器、电磁炉(含电磁灶、电陶炉)、电风扇(含空调扇)、电压力锅、显示器(含显示屏、智慧屏)、打印机等6类商品开展以旧换新消费补贴。上述6类商品必须具备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等级。其中,2级能效或水效等级的上述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对除螨仪、蒸烤机(含电蒸箱、电烤箱、蒸烤一体机)、取暖器(含电暖器、电暖炉、暖风机、空气能采暖机)、消毒柜、空气炸锅、制冰机、咖啡机、早餐机(含面包机、三明治机、面条机)、电吹风、挂烫机、破壁机(含榨汁机、豆浆机、绞肉机)等11类商品开展以旧换新消费补贴。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定,上述11类商品不具备能效或水效等级,依据国家文件规定,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对报废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个人消费者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黑龙江号牌乘用车,并在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哈尔滨市购买新乘用车且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对个人消费者置换新购车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2)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须在2025年1月8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日期为准。
(3)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日期应在2025年1 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4)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和购买的新车应当于2025年 12月31日之前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以《机动车登记证书》日期为准。
2025年1月20日起,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
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补贴品类: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淋浴器、扫地机器人、洗地机、吸尘器、智能门锁、智能按摩椅、厨房垃圾处理器、投影仪、加湿器等10类产品,所有补贴产品需具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且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完成备案。
补贴标准: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最终成交价格的15%享受一次立减补贴,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商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最终成交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024年已享受某类智能家居产品补贴商品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智能家居商品可继续享受补贴。智能家居消费补贴不可与政府消费券及其他政府补贴资金同时使用,避免中央、省级财政重复支持。
补贴申领平台:“云闪付”APP,消费者通过下载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点击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活动入口,进入线下专区或线上专区,阅读并同意补贴规则后,同意授权申请,进入申请页。